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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代償服務

餘額代償服務

產品特色

1. 繳款方便:整合一張卡繳款,輕鬆管理多筆帳款

2. 自主理財:多樣方案供您選擇,符合您生活習慣的繳款方式

3. 輕鬆省息:有機會享有 7.28%~8.03% 優惠年利率,為您減輕負擔

 0800-000-098 申請熱線

 

產品內容

滙豐(台灣)提供二個方案供您挑選,以便您選擇適合您理財狀況的規劃:

1. 方案一:12 期
  • 前 3 期 0% 利率,第 4-12 期利率 9.99%
  • 第 12 期之後未清償部份按持卡人所適用之循環利率計付循環信用利息(10.74%~19.929%)
  • 第 1-12 期之總費用年百分率為:7.28%
2. 方案二:6 期
  • 每期利率 7.99%
  • 第 6 期之後未清償部份按持卡人所適用之循環利率計付循環信用利息(10.74%~19.929%)
  • 第 1-6 期之總費用年百分率為:8.03%

*每筆代償設定酌收匯款作業處理費 50 元,代償二筆酌收處理費 100 元,以此類推。
** 上述係以每期正常繳款情況下試算,僅供代償參考,實際代償金額、手續費、利息等依本行信用卡帳單為準。

 

 

申請資格:

  • 若您已持有滙豐(台灣)信用卡正卡,繳款正常且無不良信用記錄,可電話或書面申請信用卡餘額代償。
  • 若您尚未持有本行信用卡正卡,需同時申請滙豐(台灣)信用卡及信用卡餘額 代償。(我有興趣請與我聯絡)
    (滙豐(台灣)保留餘額代償申請核准與否及代償金額核定之權利)

 

注意事項:

  1.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活動中稱「滙豐銀行」。滙豐銀行信用卡輕鬆代償專案(下稱本專案)之申請人,以滙豐銀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為限。
  2. 申請人茲同意滙豐銀行 (下稱本行) 在核准其代償之申請後,以動支申請人滙豐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之方式,代償申請人於申請表所填載之其他信用卡機構及卡號指定之款項,並自本行代償撥款後,該筆代償帳款入帳日起計算利息,於完成代償手續後,本行無須另行通知申請人。代償款項一經匯入申請人指定之信用卡發卡機構所接受之代收金融機構帳戶內即生效,申請人不得撤銷/取消其申請。
  3. 本專案之代償申請,以代償申請人他行本人信用卡為限。同一申請書中申請代償筆數最多以三筆為限,每筆申請金額均須為新台幣10,000元(含)以上。申請的單筆代償金額低於新台幣10,000元者,該筆申請即不予受理。代償金額之最高總額以本行核准信用額度之80%或新台幣40萬元整(以金額低者為準),惟本行保留隨時調整信用額度之權利。申請代償之金額,本行保有部分核准之權利,實際代償金額以本行核定者為準。
  4. 同時申請代償多筆金額者,本行保留是否核准各筆代償申請及決定代償金額及順序之最終權利。
  5. 本專案利率如下:方案一、分12期(1期為1個月,以下同),前3期0%,第4-12期為9.99%,第12期之後未清償部分之利率應按持卡人所適用之循環利率計付循環信用利息(10.74%~19.929%);方案二、分6期,第1-6期利率7.99%,第6期之後未清償部分之利率應按持卡人所適用之循環利率計付循環信用利息(10.74%~19.929%)。
  6. 本專案總費用年百分率如下:方案一7.28%、方案二8.03%。
  7. 申請人同意以申請人於本申請表中所載之滙豐信用卡卡號支付手續費,並併入信用卡帳單中繳付。選定之代償方案一經本行核准,不得任意變更
  8. 申請人應支付本行人工作業處理費每單筆新台幣伍拾元整,代償二筆則酌收處理費新台幣壹佰元整,以此類推,並同意以本人於本申請表中所載之匯豐信用卡卡號支付。
  9. 本專案核貸或代償金額、人工作業處理費及手續費用皆不列入紅利積分及華夏哩程回饋之計算。
  10. 持卡人同意並確認在原他行繳款日屆至時,如本行尚未核准其本專案之申請者,該筆屆期之他行帳款應自行繳納,所生之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逾期付款而須支付利息、費用、違約金等,概由持卡人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11. 本專案每期最低應繳金額為「輕鬆代償」貸款本金餘額之2%(惟第一期須加收餘額代償手續費用) 所得之金額,該金額將併入持卡人信用卡每期最低應繳金額中。
  12.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申請人之違約事由:(i)申請人連續三次未於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每月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或(ii)本行依據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降低申請人之信用額度、調整循環信用最低應繳比率或金額、或暫停申請人使用信用卡之權利。
  13. 申請人有前述違約事由之一者,除本行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事先通知或催告始得降低申請人之信用額度、調整循環信用最低應繳比率或金額、或暫停申請人使用信用卡之權利者外,本行毋須事先通知或催告申請人,得取消申請人於本專案所享受之專案利率,持卡人「輕鬆代償」貸款本金餘額應改按年息19.929%計付利息。
  14. 持卡人申請「輕鬆代償」方案且獲核准後,在該筆代償未全數清償前,不得使用預借現金功能
  15. 本行就申請人所繳付款項,應先抵沖費用、次沖利息、次沖本金。申請人並同意按抵沖順序先行抵沖匯轉金之「每月應攤還金額」、次沖預借現金、次沖一般消費,次沖「輕鬆代償」。申請人應按期繳納「每月最低應繳金額」,如申請人繳付之信用卡帳款抵沖所有預借現金及一般消費款後仍有餘額,其溢繳之金額將逕行抵沖「輕鬆代償」貸款本金餘額。
  16. 本約定條款其他未約定事項,將依照「滙豐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約定之。除本約定條款另有約定外,本申請書及約定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其意義悉以滙豐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中的定義內容為準。
  17. 本行保留決定本專案最終核准金額、還款期數、變更手續費以及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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