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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成功推薦」標準:被推薦人新開立之運籌理財One能戶,自開戶日之次月起連續三個月,其帳戶月平均帳面餘額達各推薦等級往來總資產標準,方屬成功推薦。
4.2.1「月平均帳面餘額」之計算基礎與範例:1)計算基礎:於本行之存款及各投資商品之投資現值、及經由本行投保之各項人身保險所繳之保險費。2) 計算範例:月平均帳面餘額,係指每月1日至30日(31日)之平均帳面餘額。例如:假設N月總日數為31天,若N月7日始存入新臺幣300萬元且維持至N月31日,其N月之月平均帳面餘額為新臺幣241萬元(300萬x25天/31天);若N月7日存入新臺幣380萬元並且維持至N月31日,其N月之月平均帳面餘額為新臺幣306萬元(380萬x25天/31天)。如於例假日或本行每日系統維護時間後匯出或匯入款項,系統將於下一個工作日為帳面餘額之異動/結算。
4.2.2 成功推薦舉例:
被推薦人A於2026年10月任一日新開立運籌理財One能戶之數位存款帳戶,其帳戶於2026年11月、2026年12月、2027年1月平均帳面餘額皆達新臺幣200萬元以上。
被推薦人B於2026年12月任一日新開立運籌理財One能戶之數位存款帳戶,其帳戶於2027年1月、2027年2月、2027年3月平均帳面餘額皆達新臺幣75萬元以上。
4.2.3 上述「成功推薦」標準所要求達到之平均帳面餘額,不計入自推薦人本行帳戶轉入被推薦人帳戶之金額或推薦人本行帳戶資金轉出後再行匯入之金額;平均帳面餘額依本行認定結果為準。
4.2.4 每次「成功推薦」僅能領取一筆對應獎勵,不得同時領取不同級距之獎勵。例如 : 被推薦人連續三個月平均帳面餘額皆達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時,推薦人可獲得4,000元推薦禮,不再另行發放75萬元級距之1,000元獎勵。
5. 活動注意事項
5.1 本行將於每月月底回饋推薦禮予上一個月份符合本專案成功推薦之推薦人。例如被推薦人A於2026年10月開戶,本行將於2027年2月檢視是否符合「成功推薦」標準,如符合標準,本行將於2027年2月月底前回饋推薦人。
5.2 本活動依上述辦理回饋時,推薦人須持有本行有效之本行One能戶(運籌理財帳戶)或卓越理財帳戶,始具備獲獎資格。
5.3 本活動之隨心選即享券為以電子兌換憑證兌換之電子禮券,電子兌換憑證統一透過簡訊傳送至活動期間內符合「成功推薦」資格之推薦人留存於本行之國內手機門號,客戶將電子兌換憑證兌換為即享券後,即可於選定之通路使用。如推薦人留存於本行手機為國外門號,則無法收到電子兌換憑證。
5.4 本活動之隨心選即享券注意事項:
a)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b) 好禮即享券提供五大品牌擇一使用: 萬家福/樂家康、遠東SOGO百貨、遠東百貨、王品集團、7-ELEVEN
c)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
d)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e)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f)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g)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h) 本卡使用問題請洽宜睿智慧即時線上客服或客服專線:(02)6639-1012(服務時 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
5.5 本活動贈品不得要求更換、轉讓他人或折換現金,且兌換券為不記名,一旦收取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本行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電子兌換券之有效期限、使用方式及其他相關限制,應依兌換券發行公司規定辦理。
5.6 本活動所提供之贈品,為本行向廠商購買,本行與廠商間無合夥、經銷代理、保證或其他類似關係,本行亦非贈品之出賣人,如參加活動者就活動所提供之贈品產生爭議或損害時,均應由提供廠商全權處理及負相關法律上之責任,概與本行無涉。
5.7 本活動獎項係屬其他所得,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相關扣繳申報作業如下: